章节目录 第一章爱是一场奢华的战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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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8106 www.88106.info)    我想了想,终于还是沉默下来,终于还是哭了。(:

    恒,我爱过的男子,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强大的力量,轻轻渺渺地一句话,就让我流下泪来。

    我开始疯狂地翻字典。想写一篇小说,我要给小说里的男子想一个名字,一个好听的名字。这于我,是非常重要的。因为惟有给我的男子一个美好的名字,我才能够写好他,才能完成我与他的爱情。

    是的。我与他。故事里的男子。我给他们名字,给他们英俊的脸,温和的笑容,修长苍白的指,温润忧郁的眼。我与我的男子,在我编造的故事里,在我的梦境里,遇见,相爱,在一起,或者永不再相见。我总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,总是把自己写成一个哀怨纤弱,苍白忧愁的女子,像古代富家的小姐,倚在窗边,手里执着花扇,或者香帕。某年某月某日,恰巧张朗骑马路过,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他扬着脸对我微笑。我于是便决定跟他走,去茫茫远方。

    不过是因为,张朗的马,是白色的。

    他说,渝,你还喜欢我吗?

    我愣了,眼睛开始湿,渐渐就看不清屏幕上的字。我无法回答。

    电话铃正好骤然响起,我拭泪去接。是阿冰。他快乐的声音传来:是我啊。

    我说,嗯,我就知道是你。

    阿冰嘿嘿地笑,我就是喜欢骚扰你,谁让我想你了呢。

    我于是也笑。抱着电话聊了很长时间。

    完了再去看QQ,恒的头像正起劲地闪着,我急急打开。他说道:你用沉默回答吗?其实很早我就知道,你对我的感情其实是很盲目的,很快,像现在这样云淡风轻。

    下一条。

    渝,还是你原来说的是,我们,还是各自生活吧。

    下一条下一条。

    刚刚在论坛上看到你的照片,笑得还是那么干净。可是,渝,你还记我的样子吗?

    下一条下一条下一条。

    他不再写字,打了长长的一串句号。

    长长的一串,不像是几个饱满来淡的符号,我多看几眼,它就变成了一把匕首,鲜血淋漓,直直地,准确无误地刺入我的心脏。

    结束了,恒的头像没了,死去了。

    是的,我死了,活生生地死了。

    镜子里的我,满脸冷漠的泪水,看着自己,看自己哭得那么丑陋,哭得浑身颤抖。

    刚才还在电话里嘻嘻哈哈地跟阿冰说话,一转眼,又开始一脸残破地哭。

    多讨厌啊。

    天色阴暗,可是迟迟不黑。

    我终于决定还是把我的男子叫做恒,我不由自主。翻烂了字典,脑子里始终横亘着的,只有一个人的名字。

    恒,亲爱的恒,我还是爱你的,我是多么不愿意承认啊。

    这个名字已在我的故事里出现多次。他遇见我,爱上我,我们像童话里的王子公主般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。我一边写一边笑,写完的时候心里便空了。我记下的,只是我费尽心思编造的故事。是的,只是故事。

    恒有着他爱的女子,他在等她,他不爱我。

    我的编辑打来电话问我:小渝,那个叫恒的人是谁?这么长时间了,你还舍不得换掉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我笑嘻嘻地说,他是我的爱人啊。

    那个好心的编辑,阿玮,不可置信地大叫:哇,小渝你太坏了,什么时候有了爱人也不告诉我一声。哼,俺,俺下期不给你发稿子了。

    我仍笑,我知道啦。不给我发就给别人嘛。附上玉照一张,嘿嘿,人家不发才怪。没准比你们银子多几两岂不是福气。

    阿玮的声音低下来,竟如女子般期期艾艾:你编的故事多感动人呀,很多小姑娘们喜欢呢,当然也有小伙子们。还有不少写信到编辑部来要认识你,那些信,都还在我这里,我不想让小伙子认识你。哪天你被拐跑了怎么办呢。

    阿玮?阿玮?他说这些话的中间,我叫了他两声,他似乎并没有听见,自顾自地说着,像是在陈述一段故事。我听得愣愣的。

    你被人拐了怎么办呢?阿玮忧伤地说出这句话。他是喜欢我的吗?

    我笑着,想想还是没告诉阿玮我单恋的真相。有时候,我是多么骄傲。

    凌晨两点还是无法入睡。脑子里乱哄哄的,空荡荡的。

    再仔细看看自己,一天到晚,想念最多的人,是恒,依然是恒,始终是恒。因我无力走进他的生活,无力让他爱上我,他便成了我的风景,遥遥地美丽着,终会成为我的巨大的疤,不会结痂的,巨大的疤,如一枚印记,刻在这几年的光轮里。

    睡前大着胆子给他发了条短信,不多的几个字,带着我一惯的小小自尊:今天有点想你了。

    发完赶紧关机。万一他现在就看到了,多丢人呢。

    睡一觉,不管收到他怎样的话,都与今天无关。

    恒不会知道的吧,我鼓起勇气说有点想念,其实是非常。

    阿玮依然发我的稿子,看故事里鱼与恒相亲相爱,编辑,出版,然后给更多的千千万万的人看。

    我是高兴的。阿玮的杂志发得不错,我多希望恒哪天能看到我们的故事,从里面看出我的小小愿望。然后真的,我们过上王子公主般的美好生活。

    阿玮打电话兴奋地说:小渝,我已打算明年到北京,到你身边。那边的杂志社已经打过招呼,这边就等着拿年终奖了。

    他像个孩子似的小小翼翼地问道:你跟恒,还没结婚吧?

    我嘿嘿直笑,没呢,八字还没一撇。现在的小渝,依然欢迎追求者,多多益善,帅哥优先。

    阿玮骂我是色女,语气里却是掩饰不住的欢乐:小渝没被拐走就好,我还没来呢。

    阿玮的电话常常打来,快到交稿的时候催稿子,交了稿子打电话汇报送审结果,评刊表出来了又跟我说评刊排名。其他的时候,就跟我瞎掰,含糊不清地唱歌,乐此不疲。

    有几次,他甚至不再开口跟我说你好,像阿冰一样笑着说,是我啊。

    我记得有一次我没好气地吼,死猪阿冰,这段时间死哪儿去了?

    那边一愣,然后有些酸酸地问:阿冰是谁啊?

    原来是阿玮。我心里一动,随口说道,阿冰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呀。

    其实,阿玮也是。我也是。

    转眼秋天就快过去了。

    银杏树的叶子金灿灿的,有几个黄昏,我出去走,看见它们金黄的美丽的小样子,心里温暖。

    我与恒,并没有像说的那样各自生活,不过是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不同角落。我给过他暗示,渝是喜欢恒的。可是他一路沉默不言。有几次,我在心里发恨道,既如此,以后不论发生任何事,死也不会回头。

    生性骄傲的女子,如我,第一次,热烈,主动地爱上一个人,结果却遭不到回应。

    在QQ上偶尔遇见,他的小企鹅头像静静地亮着,并不与我讲话。我冷着心使劲把那企鹅往黑名单里拖,在系统提示是否确定把该用户删除的时候,又鬼使神差地点了“否”。

    人往往是对得不到的东西才会感到无奈的吧。

    恒,正是令我感到无奈的人,且无奈得彻底。

    自己是有些痛苦的,我知道。欲语还休,欲罢不能。心里潮潮的,湿湿的,饱满得像涨了水的河。大多时候是空落落的,像河滩上晒出来的光光的石头。恒日日沉默不言,我日日受着煎熬。一边怀疑着自己,一边审视着自己,一边可怜着自己,一边安慰着自己。

    许多个夜晚,对着镜子看自己的模样,一脸绝望的等待,也不知该把自己怎么办。

    有一晚,我闹着玩,在恒的论坛上注册了新ID,签名档里留了一个不常用的QQ号,还新申请了邮箱放上去。疯狂灌水,看见他的帖子就回。

    第二天,竟看见了恒加了新ID里的那个号。我装做漠不相识的样子跟他胡扯,可是心里并不欢喜。我常用的号里面,恒的头像亦是亮着的,但是对我视而不见,他却能够与一个刚刚认识的陌生女子打得火热。我又气又恨,说话依旧悲悲的,恍若一个怨妇。

    总的说来,那个夜晚其实还算美好的。

    因为恒,竟识破了我。我审视整个过程,并没发现哪里出了问题。我的联系方式里面,留下的也是新申请的还未用过的邮箱,电话也是他原不知道的固定电话。

    他后来发来一个拿锤子砸人脑袋的表情过来,说:我打你个双渝!

    我慌了手脚。

    “呵呵……”我装傻。一面匆匆去查聊天记录,不晓得哪里露了马脚。真恨不得把电脑炸了。

    “真有那么喜欢我?”他突然问。大概是觉得我费了心机。

    “什么呀?呵呵。”我又开始装傻了,我真恨自己太不坦率了。

    “傻笑什么啊。”他大概也笑了,眼睛眯起来,嘴角扬起来。我能想像得到。

    “呵呵……”这是女孩子的权利,是尴尬时可用这两个字一带而过。我已经用得如此纯熟,可见我原是个多不坦率的人。

    “周末有空吗?想请你吃饭。”

    我还未回答,恒又叹道:“忽然想看看喜欢我的人长着什么样子。”

    原来,他早已不记得我的样子。

    我没有像自己想的那样,永不回头,而是不假思索地答应了。心底,甚至还有着小小的得意。

    我依然爱着恒,我多么不愿意承认啊。

    阿玮在电话里哭着说,渝,你一定要给我机会,让我带着光圈出现在你黯淡的生活里。

    我以为自己会感动得跟着哭,眼睛却是冷的,心也是冷的。暗自叹息,那个柔柔弱弱的女子,什么时候竟能如此冷漠地对待男人的哭泣。

    嗯。我说,阿玮我知道了,你不要在女人面前哭了。

    然后就挂了电话。

    我迫不及待地写到这里。周末,我与恒的小约会。

    搭地铁到复兴门,然后再换乘一号线到公主坟,恒说他在那里等我,我于是提前两个小时赶,不怎么远的距离,于我,似是千里迢迢。我亦不知这一见,是一个新的开始还是为永不再相见做准备。

    那个夜晚我一直都记得。

    在KFC里吃了简单的晚餐。我看着恒像个孩子似的,一口一口地吃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我没怎么吃,一直微笑,以为自己是多么想念,相见倒无言。

    出了KFC然后不晓得去哪里,门口不远就是地铁站,恒说,我们走走吧。

    于是就走,从公主坟走到万寿路。天上月光明媚,街道上流动着璀璨灯光。天空被衬成紫色,有些诡异,仿佛是在暗示着什么。

    在万寿路地铁站,我们告别。匆匆一见,恍若流星一现。

    出了地铁,我深深吸口气。空气里有什么芬芳的味道流进我的肺。我抬起头,忘情地看着这难得一见的苍穹,在无边的深紫色包围中,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。是的,我感到了孤独,与恒的相见并没有改变什么,当他离开,当我独自一人走在通往出口的冗长通道上,没人在乎我,没人注意我,我的整个心都碎了。

    阿玮到桂林出差,还去了阳朔,兴高采烈地打电话来,说,买好了好些小礼物给我,有戒指,手链,钱包……乱七八糟买了一大堆。我说我只钟情戒指。阿玮委委屈屈地说,可是我都买了怎么办呢,还是都寄给你吧,我还会写封信给你。

    我有些欢喜。阿玮说他愿意,他会写封信给我。多么难得。我一直期盼着有人能写封信给我,长长的,看也看不完的。

    不久,就收到了阿玮的小包裹。和长长的信。原来阿玮的字如此好看,我从未见过一个男孩子可以把字写得那么好看,干净有力的,像我故事男子的手指。

    阿玮讲了一个女孩,一个叫小恋的女孩。她苦苦爱了他多年,他却一心中意给他写字的渝。他提到小恋其实非常美丽,喜欢她的人也有许多,她只中意阿玮。在爱情里面,谁也不能成全谁,我们个个如此自私,无情地弃了被爱,飞蛾扑火地奔向爱。

    看得我滴下泪来。

    如果不能让恒爱上我,让我心甘情愿地与阿玮在一起也是好的吧。或者阿冰也好,他如小恋般守望我这么多年。

    恒如美玉般沁凉,无情。

    我给他QQ上留言。我们之间,真的不会有机会再有任何交集了吧,就如一个濒临死亡的人,就算救活了,难免会留下后遗症,最终也得死,反正都得死。所以晚死不如早死。

    发送。心里又念到原来写过的那句话,我死了,活生生地死了。

    事实确实如此而已。

    不多久看到他的小企鹅跳跃。他说道,无论如何,我都希望你能快乐地生活。

    我说,谢谢你。

    他回了个“不谢”。

    单单的两个字便使我难过万分,我不得不这么说。爱上他,是我一人的罪过,所有的悲伤最后都归我一人承担,只要他幸福。但是我太高估了我自己,我以为自己多么伟大,可以承载一切。

    在下定决定删除他之前,我狠着心厚着脸问道: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子,她叫什么名字?

    她有一个非常美好的名字,恒陶醉地说,我钟情她多年,筋疲力尽,可是不能放弃。她是我今生的仙女,我想我不会后悔终生守候她的归来。

    呵呵。原来你也有这么笨的时候。

    我认识她十年,不曾使她爱上我,是我无能。但是值得欣慰的是,她一直当我是男朋友,像我们最初相遇时一样纯洁无暇,我因为会坚持如此期盼。

    她叫什么名字?我看见我的身体里面有一块巨大的伤口,正血流不止。我不过是满心不甘,想在最后知道她的名字,然后与恒一刀两断,可是他却动情地喋喋不休。

    我早上醒来,晚上临睡,都会喊着她的名字。我承认我对她的迷恋对于爱恋,她是我在橱窗前看到的无价水晶,是我愿意花一辈子的时间守候的水晶,即使永不能得到。

    她叫什么名字?我几欲吼叫。上帝。

    小恋。她叫小恋。恒说完这句话就被我拉进黑名单了,这一次,我没有丝毫的犹豫。

    我终于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小恋,亲爱的小恋,阿玮的小恋,原来也不过是个守望者,一面有大片的深情的麦田守候着,一面被人无情地踏过去。一路追赶,上帝不给我们面对面的机会,怎能论输赢。惟一输掉的那个就是自甘纵身沉溺的那个人。

    这场爱的战争,多么奢华。耗尽心血,倾尽一生,也未必能打出天下。

    上帝,请赐我以死。

    去TMD的爱情,我再也不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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