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惯于晚睡的他,此刻并无倦意。洗过澡之后,他打开电脑,照例是去看楼市和财经消息。忽然,他想起什么似的,起身至客厅,从包里摸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礼盒——很小巧的盒子,一如它曾经的主人,那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子。想到此,一抹微笑浮上了麦家宁的嘴角。
他翻转着看了一下这只小方盒,试图找到包装的封口。他回到书房,拿出一把剪刀,小心地挑开封口,打开包装纸,一只深蓝色的丝绒盒子,便安静地置于桌上了。麦家宁心里一动,一种熟悉而陌生的感觉从心里蔓延开来。他猜里面是一枚戒指。没有为什么,就是一种感觉。呵,多么奇怪的礼物,一个陌生的女孩,一枚戒指。
打开盒子,一枚细巧的指环在灯光下闪着清冷的光。麦家宁点燃一支烟,手指捏着这枚戒指,一时有些错神。
七年前,罗越也是拿着这样一枚简单的戒指,一脸郑重地对他说:我们结婚吧。那一刻,罗越眼里的坚韧,如同一束光亮,射进他的心里,将所有隐匿在黑暗中的犹豫驱赶了出去。婚后,他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罗越:“哪里来的这种不畏世俗的勇气?”他记得当时罗越依偎在他怀中,像一只午后阳光里昏昏欲睡的猫,她一边转动着麦家宁无名指上的戒指,一边说:“因为爱你啊。”说罢,仰头看着麦家宁,眼里,是亮晶晶的喜悦。
“你知道为什么婚戒要带在无名指上吗?”罗越问他。
“不知道。”
“哼,就知道你不知道。告诉你吧,是因为无名指是与心脏连接最近的一只手指。因此,戒指戴在这只手指上就可以时时提醒你,你是有老婆的人了,不能再朝三暮四朝秦暮楚。”
至今,麦家宁还能清楚地记得当时罗越说这番话时的语气和神情。如今,已是物是人非。
到底,这一枚戒指最终也没能圈住他们的婚姻。从恋爱到结婚,再到离婚,整整七年,这七年里,麦家宁觉得自己如同经历了整个人生。办完离婚手续的那一天,麦家宁一个人走在阳光下明晃晃的街上,觉得天地之间空荡荡的,似乎所有的精气神都被榨干抹净了,剩下这悠悠几十年,行走当中的,不过是一具肉身尸骸。
然而,麦家宁高估了情感的唯一性,低估了时间的遗忘性。几年下来,当初伤筋动骨的痛,现在,已变成了慢性风湿,只在特定的天气里发作,而且,自己也渐渐习惯了这种隐痛。
如今,七年之后,麦家宁手里再次拿着这么一枚戒指,他无法不感叹命运的诡谲,联想到宿命和轮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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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女白领追爱记:你欠我幸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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